幼儿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
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
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
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
供情况。
一、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
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L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且
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
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
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
门报告。(镇教育管理组一一卫生院一 -疾控)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
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
应当第-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
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