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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S桂圆军事协会章程

更新日期:2020-04-16 14:23:44 | 文件大小:9 KB | Tags标签: 暂无  | 点击数:3

文档简介:《协会章程》精选《协会章程》10篇《协会章程》大全《协会章程》范文就在极速文库网贵州百里杜鹃煤炭工业协会章程第1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煤炭工业协会。第二条:本会的性质为管理区煤炭行业性协会,是由管理区煤炭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志愿联合组成,会员不受部门、地区、所有制限制的全管理区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诚信为基础,发展是使命,依法维权、优质服务求生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煤炭行业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做政府认可,会员信赖,具

桂圆军事协会章程

桂圆军事协会章程

《协会章程》精选《协会章程》10篇《协会章程》大全《协会章程》范文就在极速文库网贵州百里杜鹃煤炭工业协会章程第1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煤炭工业协会。第二条:本会的性质为管理区煤炭行业性协会,是由管理区煤炭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志愿联合组成,会员不受部门、地区、所有制限制的全管理区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诚信为基础,发展是使命,依法维权、优质服务求生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煤炭行业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做政府认可,会员信赖,具有较强凝聚力的行业自律组织。第四条:本会不设分支机构,(若需设立,应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方能成立。)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工业能源经济局(煤炭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管理机关--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贵州百里杜鹃风景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

桂圆军事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社团的组织和活动,保障本社团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名称为“桂圆军事社团”,英文名称为“Longan military association”,简称桂圆军团(Longan)。

第三条社团指导思想: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为社团指导思想。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国防观念、普及军事知识、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执行党的政策,弘扬爱国主义,对广大同学进行国防教育,为军事爱好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展现全面素质的空间。

第五条社团的目的:把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题贯穿于国防军事教育的全过程,树立广大学生爱我中华、爱我民大、努力学习、献身教育的思想,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效国之行、奋发进取的动力。

第六条本社团接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的指导,严格遵守《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管理办法》。

第二章活动形式

第七条活动形式:

(一)定期以各种形式组织成员学习军事知识,如放映军事影片、共享军事书籍、举办军事知识竞赛、开展军事图片展和军事模型展等。

(二)请相关的国防教育专家和国际关系专家为会员做报告。

(三)在军训期间与部队官兵开展联谊活动,活跃军训生活。

(四)在国庆、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在校园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五)适时开展时事焦点问题讨论,请有关老师点评、讲解。

(六)组织会员瞻仰革命遗迹,参观军事博物馆,慰问扶助烈士军属等。

(七)编辑社团刊物、资料,建立规范社团网站,积极与兄弟社团交流合作。

(八)协助学生工作处,开展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以及校园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

(九)关注国内外军事动态,搜集各种参军入伍信息。

(十)适时开展各种军事类活动,丰富学生们的校园文化生活,同时提高同学们对国防建设的关注和培养同学们的国防意识。

第八条活动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切实按照机电学院关于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二)本社团的活动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实事求是,勇于对热点军事问题进行理性的观察、讨论、分析,从而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情操。

(三)本社团的活动以宣传国防知识、讨论军事问题、评论军事名家和事件为主要内容,从而在实践中学习、理解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的军事战略和国防建设方针。

第三章顾问制度

第九条社团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作为社团的指导老师或顾问,给予社团工作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条指导老师或顾问对社团工作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1—2名,社团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对本社团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社长职责:

(一)主持社团全面工作,严格把握工作方向;

(二)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会会议;

(三)制定社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活动的总体构思,对社团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四)代表社团和主管单位保持联系;

(五)代表社团出席各种场合以及签署有关文件;

(六)对各部门工作具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力;

(七)其他应该由社长行使的责任。

第十三条副社长职责:

(一)协助社长完成各项工作;

(二)分管和组织各部门的工作;

(三)负责提交工作报告交社员大会审议;

(四)其他应该由副社长行使的责任。

第十四条秘书处职责:

(一)负责协助社长处理社团内各项事务;

(二)负责社团会议的人事通知、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三)负责保存社团各种资料档案;

(四)负责考评社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负责开展社团会员的政治思想的教育及会员党团课培训的安排;

(六)行使对社团会员和干部的纪律监督权;

(七)其他应该由秘书部行使的责任。

第十五条参谋部职责:

(一)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二)定期组织社团干部军事理论思想的学习教育;

(三)负责对社团干部的军事理论的考核工作;

(四)其他应当由参谋部行使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社团社长、副社长等通过本社团选举制度产生,经团委审核确定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各部每学期需向社长递交一次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三条社团成员均为一届会员。

第五章会员

第二十四条凡我校热爱军事,关注国防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自愿加入本社团,遵守本社团章程,在本社团招新期间申请,经常委会同意,登记注册,方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第二十五条会员的个人资料由社团保管,仅在内部使用,不得擅自透露或外借。

第二十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学习国防知识,提高爱国主义觉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日常工作。

(二)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社团的章程。

(三)自觉执行社团的决定,服从安排,按时、主动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自觉维护社团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社团名誉的言行。

(五)严守社团机密。

第二十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团的工作享有批评和监督权;

(三)对社团章程、制度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

(四)对社团活动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对社团计划、活动的知情权;

(六)获得社团服务的权利;

(七)参加社团的活动;

(八)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为有利于本社团的规范操作,以及各项工作的胜利进行,社团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会员大会。活动期间,正副社长如需要可在例会规定时间外召开工作会议。

第二十九条社团每次举行的会员大会由秘书部作会议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及考评。

  各部门需要有指定人员做工作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

第三十条每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不得迟到,如确有要事不能准时到会或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以书面形式请假。

第三十一条每次会议,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有关记录作为个人考评依据。

第三十二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如携带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应一律关机或设为静音,重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以保持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选举制度

第三十三条在每一学年届满前一个月,举行全体会员参加的会员大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下一届社团干部成员。

第三十四条社团的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并邀请校团委老师出席负责监督选举。

第三十五条选举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民主。

第三十六条被选举的人员应该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会员。

第三十七条选举的组织、程序按《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根据选举结果产生正副社长、总干事。并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三十九条为保证社团工作的延续性,前任社长、副社长有对新一届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的义务。

第八章工作制度

第四十条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的社团干部是社团的骨干力量,应使自己成为会员的表率,积极为社团工作,为会员服务。

第四十一条社团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以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为主要工作方法;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走群众路线。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初社长和副社长制定学期计划,提交社联讨论,制定后交系团委备案。每月举行一次例会,总结工作和制定工作计划。

第四十三条社团实行工作登记制度。任何会员对社团所做的工作均实行登记,由秘书部负责。工作登记情况对所有会员开放,作为对会员工作的肯定及竞选干部的参考。

第四十四条本社团各部门的工作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展开、操作。

第九章考勤制度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全体会员。

第四十六条请假程序:请假人需提前半天(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小时)并说明具体事由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如事先确有原因没能及时请假,事后需向会议组织者补假。

第四十七条请假方式:原则上一律要求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

  请假批复情况及备注:准假与否由具体负责人决定。待批假后,请假才可视为成立。未请假或未被批假者缺席会议视为无故缺席,处分详见“奖惩制度”。

第四十八条与会时,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因故请假的,由其下一级负责人负责相关事宜。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九条每学期末对社团各干部和会员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工作突出者。

第五十条代表社团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获奖者,为社团赢得荣誉者,社团将给予表彰和荣誉。

第五十一条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达二次以上者须进行书面检查。无故不到会,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以上者,取消其会内评优资格。

第五十二条言行有损学校及社团形象,对此认识态度恶劣者,报校团委批准后,应予以开除处分。

第五十三条社团干部对社团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予以批评、降级处分。

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会员,目无组织,不听劝告,情节严重者,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退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该章程起草者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桂圆军事协会社长。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北机电学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七条章程的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会员2/3以上通过。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申请通过。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机电学院桂圆军事协会。

第八条活动原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切实按照机电学院关于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二)本社团的活动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实事求是,勇于对热点军事问题进行理性的观察、讨论、分析,从而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情操。

(三)本社团的活动以宣传国防知识、讨论军事问题、评论军事名家和事件为主要内容,从而在实践中学习、理解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的军事战略和国防建设方针。

第三章顾问制度

第九条社团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作为社团的指导老师或顾问,给予社团工作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条指导老师或顾问对社团工作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1—2名,社团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对本社团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社长职责:

(一)主持社团全面工作,严格把握工作方向;

(二)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会会议;

(三)制定社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活动的总体构思,对社团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四)代表社团和主管单位保持联系;

(五)代表社团出席各种场合以及签署有关文件;

(六)对各部门工作具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力;

(七)其他应该由社长行使的责任。

第十三条副社长职责:

(一)协助社长完成各项工作;

(二)分管和组织各部门的工作;

(三)负责提交工作报告交社员大会审议;

(四)其他应该由副社长行使的责任。

第十四条秘书处职责:

(一)负责协助社长处理社团内各项事务;

(二)负责社团会议的人事通知、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三)负责保存社团各种资料档案;

(四)负责考评社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负责开展社团会员的政治思想的教育及会员党团课培训的安排;

(六)行使对社团会员和干部的纪律监督权;

(七)其他应该由秘书部行使的责任。

第十五条参谋部职责:

(一)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二)定期组织社团干部军事理论思想的学习教育;

(三)负责对社团干部的军事理论的考核工作;

(四)其他应当由参谋部行使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社团社长、副社长等通过本社团选举制度产生,经团委审核确定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各部每学期需向社长递交一次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三条社团成员均为一届会员。

第五章会员

第二十四条凡我校热爱军事,关注国防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自愿加入本社团,遵守本社团章程,在本社团招新期间申请,经常委会同意,登记注册,方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第二十五条会员的个人资料由社团保管,仅在内部使用,不得擅自透露或外借。

第二十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学习国防知识,提高爱国主义觉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日常工作。

(二)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社团的章程。

(三)自觉执行社团的决定,服从安排,按时、主动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自觉维护社团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社团名誉的言行。

(五)严守社团机密。

第二十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团的工作享有批评和监督权;

(三)对社团章程、制度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

(四)对社团活动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对社团计划、活动的知情权;

(六)获得社团服务的权利;

(七)参加社团的活动;

(八)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为有利于本社团的规范操作,以及各项工作的胜利进行,社团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会员大会。活动期间,正副社长如需要可在例会规定时间外召开工作会议。

第二十九条社团每次举行的会员大会由秘书部作会议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及考评。

  各部门需要有指定人员做工作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

第三十条每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不得迟到,如确有要事不能准时到会或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以书面形式请假。

第三十一条每次会议,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有关记录作为个人考评依据。

第三十二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如携带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应一律关机或设为静音,重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以保持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选举制度

第三十三条在每一学年届满前一个月,举行全体会员参加的会员大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下一届社团干部成员。

第三十四条社团的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并邀请校团委老师出席负责监督选举。

第三十五条选举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民主。

第三十六条被选举的人员应该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会员。

第三十七条选举的组织、程序按《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根据选举结果产生正副社长、总干事。并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三十九条为保证社团工作的延续性,前任社长、副社长有对新一届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的义务。

第八章工作制度

第四十条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的社团干部是社团的骨干力量,应使自己成为会员的表率,积极为社团工作,为会员服务。

第四十一条社团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以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为主要工作方法;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走群众路线。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初社长和副社长制定学期计划,提交社联讨论,制定后交系团委备案。每月举行一次例会,总结工作和制定工作计划。

第四十三条社团实行工作登记制度。任何会员对社团所做的工作均实行登记,由秘书部负责。工作登记情况对所有会员开放,作为对会员工作的肯定及竞选干部的参考。

第四十四条本社团各部门的工作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展开、操作。

第九章考勤制度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全体会员。

第四十六条请假程序:请假人需提前半天(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小时)并说明具体事由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如事先确有原因没能及时请假,事后需向会议组织者补假。

第四十七条请假方式:原则上一律要求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

  请假批复情况及备注:准假与否由具体负责人决定。待批假后,请假才可视为成立。未请假或未被批假者缺席会议视为无故缺席,处分详见“奖惩制度”。

第四十八条与会时,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因故请假的,由其下一级负责人负责相关事宜。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九条每学期末对社团各干部和会员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工作突出者。

第五十条代表社团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获奖者,为社团赢得荣誉者,社团将给予表彰和荣誉。

第五十一条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达二次以上者须进行书面检查。无故不到会,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以上者,取消其会内评优资格。

第五十二条言行有损学校及社团形象,对此认识态度恶劣者,报校团委批准后,应予以开除处分。

第五十三条社团干部对社团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予以批评、降级处分。

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会员,目无组织,不听劝告,情节严重者,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退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该章程起草者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桂圆军事协会社长。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北机电学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七条章程的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会员2/3以上通过。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申请通过。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机电学院桂圆军事协会。

(四)其他应当由参谋部行使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社团社长、副社长等通过本社团选举制度产生,经团委审核确定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各部每学期需向社长递交一次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三条社团成员均为一届会员。

第五章会员

第二十四条凡我校热爱军事,关注国防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自愿加入本社团,遵守本社团章程,在本社团招新期间申请,经常委会同意,登记注册,方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第二十五条会员的个人资料由社团保管,仅在内部使用,不得擅自透露或外借。

第二十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学习国防知识,提高爱国主义觉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日常工作。

(二)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社团的章程。

(三)自觉执行社团的决定,服从安排,按时、主动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自觉维护社团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社团名誉的言行。

(五)严守社团机密。

第二十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团的工作享有批评和监督权;

(三)对社团章程、制度提出修改建议的权利;

(四)对社团活动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对社团计划、活动的知情权;

(六)获得社团服务的权利;

(七)参加社团的活动;

(八)有退出社团的自由。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为有利于本社团的规范操作,以及各项工作的胜利进行,社团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会员大会。活动期间,正副社长如需要可在例会规定时间外召开工作会议。

第二十九条社团每次举行的会员大会由秘书部作会议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及考评。

  各部门需要有指定人员做工作记录,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精神、与会人员讲话主要内容及会议决定等,以供备案。

第三十条每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不得迟到,如确有要事不能准时到会或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组织者以书面形式请假。

第三十一条每次会议,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有关记录作为个人考评依据。

第三十二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如携带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应一律关机或设为静音,重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以保持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选举制度

第三十三条在每一学年届满前一个月,举行全体会员参加的会员大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下一届社团干部成员。

第三十四条社团的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并邀请校团委老师出席负责监督选举。

第三十五条选举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民主。

第三十六条被选举的人员应该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会员。

第三十七条选举的组织、程序按《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根据选举结果产生正副社长、总干事。并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三十九条为保证社团工作的延续性,前任社长、副社长有对新一届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的义务。

第八章工作制度

第四十条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的社团干部是社团的骨干力量,应使自己成为会员的表率,积极为社团工作,为会员服务。

第四十一条社团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以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为主要工作方法;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走群众路线。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初社长和副社长制定学期计划,提交社联讨论,制定后交系团委备案。每月举行一次例会,总结工作和制定工作计划。

第四十三条社团实行工作登记制度。任何会员对社团所做的工作均实行登记,由秘书部负责。工作登记情况对所有会员开放,作为对会员工作的肯定及竞选干部的参考。

第四十四条本社团各部门的工作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展开、操作。

第九章考勤制度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全体会员。

第四十六条请假程序:请假人需提前半天(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小时)并说明具体事由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如事先确有原因没能及时请假,事后需向会议组织者补假。

第四十七条请假方式:原则上一律要求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

  请假批复情况及备注:准假与否由具体负责人决定。待批假后,请假才可视为成立。未请假或未被批假者缺席会议视为无故缺席,处分详见“奖惩制度”。

第四十八条与会时,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因故请假的,由其下一级负责人负责相关事宜。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九条每学期末对社团各干部和会员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工作突出者。

第五十条代表社团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获奖者,为社团赢得荣誉者,社团将给予表彰和荣誉。

第五十一条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达二次以上者须进行书面检查。无故不到会,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以上者,取消其会内评优资格。

第五十二条言行有损学校及社团形象,对此认识态度恶劣者,报校团委批准后,应予以开除处分。

第五十三条社团干部对社团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予以批评、降级处分。

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会员,目无组织,不听劝告,情节严重者,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退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该章程起草者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桂圆军事协会社长。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北机电学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七条章程的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会员2/3以上通过。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申请通过。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机电学院桂圆军事协会。

第三十一条每次会议,与会人员必须签到,有关记录作为个人考评依据。

第三十二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如携带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应一律关机或设为静音,重要会议期间,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以保持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选举制度

第三十三条在每一学年届满前一个月,举行全体会员参加的会员大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下一届社团干部成员。

第三十四条社团的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并邀请校团委老师出席负责监督选举。

第三十五条选举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民主。

第三十六条被选举的人员应该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会员。

第三十七条选举的组织、程序按《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根据选举结果产生正副社长、总干事。并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第三十九条为保证社团工作的延续性,前任社长、副社长有对新一届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的义务。

第八章工作制度

第四十条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的社团干部是社团的骨干力量,应使自己成为会员的表率,积极为社团工作,为会员服务。

第四十一条社团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以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为主要工作方法;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走群众路线。

第四十二条每学期初社长和副社长制定学期计划,提交社联讨论,制定后交系团委备案。每月举行一次例会,总结工作和制定工作计划。

第四十三条社团实行工作登记制度。任何会员对社团所做的工作均实行登记,由秘书部负责。工作登记情况对所有会员开放,作为对会员工作的肯定及竞选干部的参考。

第四十四条本社团各部门的工作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展开、操作。

第九章考勤制度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团全体会员。

第四十六条请假程序:请假人需提前半天(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小时)并说明具体事由向有关负责人请假。如事先确有原因没能及时请假,事后需向会议组织者补假。

第四十七条请假方式:原则上一律要求请假人提出书面申请。

  请假批复情况及备注:准假与否由具体负责人决定。待批假后,请假才可视为成立。未请假或未被批假者缺席会议视为无故缺席,处分详见“奖惩制度”。

第四十八条与会时,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因故请假的,由其下一级负责人负责相关事宜。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九条每学期末对社团各干部和会员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工作突出者。

第五十条代表社团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获奖者,为社团赢得荣誉者,社团将给予表彰和荣誉。

第五十一条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达二次以上者须进行书面检查。无故不到会,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以上者,取消其会内评优资格。

第五十二条言行有损学校及社团形象,对此认识态度恶劣者,报校团委批准后,应予以开除处分。

第五十三条社团干部对社团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予以批评、降级处分。

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会员,目无组织,不听劝告,情节严重者,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退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该章程起草者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桂圆军事协会社长。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北机电学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七条章程的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会员2/3以上通过。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申请通过。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机电学院桂圆军事协会。

  请假批复情况及备注:准假与否由具体负责人决定。待批假后,请假才可视为成立。未请假或未被批假者缺席会议视为无故缺席,处分详见“奖惩制度”。

第四十八条与会时,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因故请假的,由其下一级负责人负责相关事宜。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九条每学期末对社团各干部和会员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工作突出者。

第五十条代表社团参加学校及校外活动获奖者,为社团赢得荣誉者,社团将给予表彰和荣誉。

第五十一条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评,达二次以上者须进行书面检查。无故不到会,会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一次警告,两次以上者,取消其会内评优资格。

第五十二条言行有损学校及社团形象,对此认识态度恶劣者,报校团委批准后,应予以开除处分。

第五十三条社团干部对社团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职守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予以批评、降级处分。

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会员,目无组织,不听劝告,情节严重者,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退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该章程起草者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桂圆军事协会社长。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北机电学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七条章程的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会员2/3以上通过。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汽车工程系社团联合会申请通过。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机电学院桂圆军事协会。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精选]爱心公益协会章程[范文]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大全就在极速文库网××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的名称:××市爱心公益协会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各种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投身公益,创造一个处处充满爱的生活环境,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第四条、协会口号:第五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协会接受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协会主要活动范围是××市行政区域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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