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比喻流言可畏。《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李端《杂歌》“伯奇掇蜂贤父逐,曾参杀人慈母疑。”
比喻流言可畏。《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李端《杂歌》“伯奇掇蜂贤父逐,曾参杀人慈母疑。”
同“一蹴而就”。几,近,及。梁启超《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四章二节:“天下事非一蹴可几者。” 见“一蹴而就”。邹韬奋《对人对境和对己的态度》:“我们必须向着改善现实的动向努力,但是我们同时也须明了这并不是~。”
皇帝的母亲原为皇后者称皇太后,新君立,皇后改称皇太后或太后。《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后汉书·孝和帝纪》:“闰月辛巳,皇太后窦氏崩。”“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皇帝母之称。始于秦代,历代因之。《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又《后汉书·舆服志上》:“太皇太后、皇太后法驾,皆御金根,加交络帐裳。”
即“鄋瞒”。 【检索长狄 ==>】 古籍全文检索:长狄 全站站内检索:长狄
在今四川南充市西五十里礼乐乡。民国《南充县志》卷1:五龙场“在治西五十里五龙山下。亦清初老场,当顺蓬大道”。
金、元、明时期女真的一支。一作帖烈灭、吉烈灭、吉烈迷、乞列迷、乞里迷,乞列宾,清文献又作济勒弥、济喇敏或弥勒弥。明人据其衣着和居住状况,称其有4种。来源于黑水靺鞨郡利部(一说其为古亚西亚人)。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元初仍分布在黑龙江下游直到出海口一带,库页岛亦有之。在元末明初女真人南徙潮流中,部分迁至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近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处。金属胡里改路,后归附蒙古汗国,初属开元路,后归水达
即德党。今云南永德县驻地德党镇。清光绪三十四年 (1908) 镇康州迁治于此。1914年为镇康县治。1964年为永德县治。
汉.韩婴《韩诗外传》卷一:“田饶事鲁哀公而不见察,田饶谓哀公曰:‘臣将去君,黄鹄举矣。’哀公曰:‘何谓也?’曰:‘君独不见夫鸡乎?首戴冠者,文也;足傅距者,武也;敌在前敢斗者,勇也;得食相告,仁也;守夜不失时,信也。鸡有此五德,君犹日瀹(音yuè,以汤煮物)而食之者,何也?则以其所从来者近也。夫黄鹄一举千里,止君园池,食君鱼鳖,啄君黍粱,无此五者,君犹贵之,以其所从来者远矣。臣将去君,黄鹄举矣。’
《易.恒》:“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孔颖达疏:“浚,深也。最处卦底,故曰深。深恒者,以深为恒是也。”后以“浚恒”谓超出通常的要求。明 唐顺之《与杨蕉山书》:“且夫直前太锐,近于用壮;取必太过,近于浚恒。在《易》固有戒矣。”
在今河北怀安县东。《水经·㶟水注》:“于延水又东径冈城南。按《史记》:蔡泽,燕人也。谢病归,相秦号冈成君。疑即泽所邑也,世名武冈城。”
唐贞观九年 (635) 置,属林州。寄治驩州之南境 (今越南义静省境)。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