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李遥买杖》的网友点评
作者介绍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号梦溪丈人,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今浙江杭州)人,汉族。北宋科学家、政治家。仁宗嘉佑进士,后任翰林学士。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梦溪笔谈》。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精通天文、数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气象学、地理学、农学和医学、工程师、外交家。 >>查看作者详细介绍赏析
lǐ yáo mǎi zhàng
李遥买杖
译文注释
《李遥买杖》的诗词大意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逃亡。一年,到秭归,因此从市场,见卖柱杖的人,一般用几十个钱买的。
当时,秭归正好又有一个乡民被杀了,寻找罪犯。
百姓的儿子看见李遥拿杖,认识他,说:“这是我父亲的手杖呢。
”于是告诉官府。
吏逮捕遥证明的,果食邑民之杖的。
拷打备至。
遥是买拐杖,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最终没有来自明。
有关部门问他的行动来历,势不可隐藏,于是贯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就失败。
市民千万而遥恰好遇上了,因缘及其隐藏,这是件奇怪的事。
* 以上翻译来自百度翻译(AI),仅供参考